根据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忻环督改发【2020】7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1条:“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任务: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机关及各学校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突出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责任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原平市教育科技局直属机关,各市直学校、各乡镇联校及民办学校。
整改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完成情况:已成立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突出问题,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解决实际问题。由验收领导组逐一对照整改任务的目标和措施,按照整改销号标准进行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原平市教育科技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0-8223130
联系地址:原平市教育科技局院内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