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联校:
根据忻政教督办函【2020】8号《关于对全市各学校开学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派督查组对我市的开学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2020年5月11至18日。
督查内容:重点督查忻疫组【2020】19号(后附)贯彻落实情况和按照忻教函【2019】42号(后附)文件进行安全大检查后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要求:
1、仔细阅读两个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的排查内容一一自查、排查,并建立问题整改台帐。
2、自查后、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报督导室。电子邮箱:ypjy****@126.com.
自查报告文件名要求:2020年某某学校(联校)开学和校园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3、时间要求:将在5月13日中午12点前报回,过期不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