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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小学教师进行多媒体公开课考核的通知

2011年05月10日 10:23:57 来源:原平市教育局 访问量:641

各联校、市直学校:

      根据原平市教育局2009年22号《关于农村远程教育资源的管理与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45岁以下(不包括45周岁)晋升职称或续聘职称的小学、初中教师,必须有远教资源多媒体教学公开课证书。该证书由教研室、信息办联合签发审定,讲课时现场抽题,在给定的网络环境及教学资源下现场备课,当场讲课。

       2011年初中、小学多媒体公开课考核将于近日开始,所有45岁以下,准备初聘、改聘、晋升职称的教师都必须考核。各单位派专人负责把参加考核的教师姓名、年龄、学段、学科、联系电话、任教学校,以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于5月13日前报回信息办或发到邮箱:sxypxxb****@163.com (注:随表报回经办人的姓名、电话),信息办将根据报回的名单安排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原平市教育局

                                                                                    2011年5月10日

 

 

 

附:多媒体公开课考核细则

 

 一、 组织机构
组    长:史金寿
副组长:宋建熙、张登虎、吕有恩
成    员:李双岐、周俊义、任四满、温卿华、杨旭文
二、 考核程序:
1、 各联校(学校)报回考核教师花名。

2、 信息办根据各单位人数安排日程。

3、 教研室根据学科选拔评委,评委内要有学科教研员,又有多媒体应用技术人员。

4、 被考核教师根据安排日程,带二张一寸照片、教材、空U盘,在规定时间到信息办抽题、备课、讲课。

 

5、 被考核教师备课1.5小时。信息办提供网络环境和计算机,被考核教师必须在该环境下备课。

 

6、 备课结束后,到指定教室面对评委讲课,并对课件来源或制作过程作简要阐述。并抽取试题(内容为幻灯片)在电脑上进行操作演示。

 

7、 讲课结束后,被考核教师回本单位工作,合格证待评定完后由单位分管领导到信息办领取。

三、 考核评定标准: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达到以下标准的教师评定为合格教师。
1、 能顺利开启计算机和投影仪、实物展示台。
2、 制作的课件利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
3、 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有利于学生双基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
4、 课件展示中无干扰学生学习的信息。
5、 面对评委讲课,与《课程标准》的要求相吻合。
6、 能完成抽取的操作题
7、 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为不合格。

 

编辑: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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