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关系每个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做好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原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生产经营管理者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山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生产经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食堂环境卫生。不断改进完善校园食堂的卫生条件和设施,达到“标准化食堂”工作要求,创建优良校园食堂卫生环境。
三、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建立台账;保证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规范采购食堂所需各类原材料,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严格食堂行为自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自查,不违规使用添加剂,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不经营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
五、建设诚信良心食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依法经营,恪守道德,自我约束,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检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师生用餐安全感和满意度。
让我们共同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神圣职责,为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为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原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