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考生及考务人员体温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为全面落实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平安考试”目标实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考生及考务人员体温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所有考生、考务人员(含监考教师);
二、监测时间:从考前14天开始,对所有考生、考务人员(含监考教师)进行连续14天的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健康状况的监测(6月28日--7月12日);
三、监测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通知。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在校期间由学校负责监测);
2.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在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下,由各普通高中具体落实,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连续14天的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健康状况的监测。各县(市、区)考务人员可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特别强调:考务人员(含监考教师)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各普通高中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及我省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施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务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平安有序实施。
附件:
1.考生体温监测表
2.考务人员体温监测表
山西电化教育馆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