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晋科政发〔2014〕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联系部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联 系 人:卢建华
联系电话:****
原平科技局联系人:宣君华
联系电话:0350-8222847
附件:1、《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附件1:
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引领作用,经科学技术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推进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以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核心,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试点力度,强化试点要求,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
(二)加强引导支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领域,结合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既注重政府引导,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突出示范带动。对各市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区域示范效应;对试点企业进行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宣传交流,带动广大企业走依靠创新获得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重点在国有重点企业、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试点企业。注重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试点。
三、试点资格和条件
(一)申报名额
各推荐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为5家。
(二)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科技规划纲要》的战略方向。
3. 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三)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前列。有较高水平研发机构,具有行业技术领先地位。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3.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2012年以来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比较健全。
4.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能够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发展潜力大。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了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工会组织健全,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请,各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分别组织推荐,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共同审核确定第四批试点企业。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将申报材料打印盖章装订成册,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书、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合并装订)进行纸质报送。申报文件电子版格式从科技厅主页(http:// www.****)的“通知通告”栏目页面中下载。
2. 企业向本市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向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转制科研院所向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4年6月15日前(以收到之日为准)前寄送到相应推荐单位。
3. 请各推荐单位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函一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受理工作组。推荐函中需给出企业排序,推荐函需加盖公章。
受理工作联系人:杨先锋
电话:**** E-mail:sxkjt601@163.com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科学技术厅601室(030001)
4. 科学技术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5. 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附件2:
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
山西国资委 |
山西省总工会 |
二O 年 月
编 写 说 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1.“经济类型”需对“()”内的选项进一步选择;
2.“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最终控制人为止。
3.“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填报中类代码,为3位数字;
4.“所属技术领域”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前沿技术等内容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填写;
5.“科技活动人员”是指企业内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管理人员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6.“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是指企业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证书的人员;
7.“境内增加值”、“境内缴税额”分别指源自中国境内的产品增加值和在中国境内缴纳的税金;
8.“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对制药企业还应包含通过国家GMP认证情况等;
9.“近两年是否有质量、环保、安全等处罚记录”是指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0.“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是指在申报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有关部门授权并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总数,不包括因放弃权利等原因提前失去效力的知识产权。
二、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简要介绍企业创新发展历程和现状,包括技术创新、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内容;着重总结企业的创新特色和模式。不超过2000字。
三、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一般按照2~3年试点期,提出通过试点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求体现企业特色。不超过500字。
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围绕试点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急需,提出在试点期内开展相关工作的重点内容,不要求面面俱到。可以下列方面为参考提出2-3项重点内容。不超过3000字。
1.如何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以及合理的技术路线。
2.如何完善有利于创新的内在体制和机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考核评价,加强中长期激励,探索新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3.如何加强创新的基础和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做好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品牌及营销创新。
4.如何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5.如何培育企业创新文化,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内部氛围。
五、试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企业在试点期内,根据整体发展规划,自主设定试点工作的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的阶段目标应可以评估。不超过600字。
六、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在试点期内,为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重点内容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人员、经费、内部机制政策等方面。不超过1000字。
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指定专人与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八、本方案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以适当附页。
九、以下材料随方案一并报送:
1.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如有变更需提交反映变更情况的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和2013年审计报告及有关财务报表,包括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科技支出与科研成果情况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相关报表等。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资信等级评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相关认证评级(评比)证书,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批准文件;
4.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薪酬激励制度和奖励表彰制度等。
5.留学生归国创办企业(简称留学生企业)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留学生企业界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留学生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留学生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参照证监会2006年第35号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进行界定);企业的运营总部、研发总部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部门设在中国境内,且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缴税额和研发费用均占全部纳税额和全部研发费用的60%以上,产品增加值的60%以上源自中国境内。
以上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十、企业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地址 | 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国籍 | 电话及传真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万元) |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三位) | 股东性质 (外资、内资) | 股权比例 (%) | ||||||||||||||||||||||||||||||||||
实际控制人姓名(名称) | |||||||||||||||||||||||||||||||||||||
是否为留学生企业 | □是,留学生国籍( ) | □否 | |||||||||||||||||||||||||||||||||||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及代码(国标2002年版) | |||||||||||||||||||||||||||||||||||||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 |||||||||||||||||||||||||||||||||||||
主导产品 | 2013年主导产品收入(万元) | ||||||||||||||||||||||||||||||||||||
何时经何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所属技术领域 | 企业信 用等级 | |||||||||||||||||||||||||||||||||||
现有从业 人员数 | 科技活动人员数 | 研究开发人员数 | 高级工、技师及 高级技师数 | ||||||||||||||||||||||||||||||||||
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 | □是 □否 | 研发机 构人数 | 是否建有 工会组织 | □是 □否 | |||||||||||||||||||||||||||||||||
研发机构 认定情况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 □国家重点实验室数( )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数( ) □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数( )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 )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数(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 ) □其他省部级研发机构数( ) | |||||||||||||||||||||||||||||||||||
近三年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 |||||||||||||||||||||||||||||||||||||
2012年以来 财务状况 | 增加值(万元) | 境内增加值(万元) | 缴税总额(万元)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
境内缴税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销售毛利率(%)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
资产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2012年 ( ) 2013年 ( ) | |||||||||||||||||||||||||||||||||||
2012年以来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率(%) | |||||||||||||||||||||||||||||||||||||
2012年以来 创新投入产 出情况 | 2012年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 2012年科技活动经费(万元) | 2012年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2013年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 2013年科技活动经费(万元) | 2013年新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新产品(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上市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 ||||||||||||||||||||||||||||||||||||
质量体系、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认证情况 | |||||||||||||||||||||||||||||||||||||
近两年是否有质量、环保、安全等处罚记录 |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 □无 | ||||||||||||||||||||||||||||||||||||
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情况 | 近三年知识产权申请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
近三年知识产权授权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 ||||||||||||||||||||||||||||||||||
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
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 |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
近三年获得 科技奖励 数量 | 国家科技奖励 | 省部级科技奖励 | |||||||||||||||||||||||||||||||||||
二、创新发展的现状及经验总结 | |||||||||||||||||||||||||||||||||||||
三、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四、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五、试点工作的计划进度及阶段目标(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六、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按照2~3年试点期进行安排) | |||||||||||||||||||||||||||||||||||||
七、试点工作组织和责任分解 | |||||||||||||||||||||||||||||||||||||
试点工作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E_mail: 试点工作组织 |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在试点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及责任 | 电话 (座机和手机) | |||||||||||||||||||||||||||||||||
附件3:
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企业名称:
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 持续创新能力 | 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 | 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 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 |
① 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情况 ② 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情况 | ① 研发投入情况 ② 研发机构情况及行业技术领先水平 ③ 产学研合作情况 ④ 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及相关制度情况 | ① 盈利状况 ② 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③ 资产负债情况 ④ 治理结构和社会诚信形象 ⑤ 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⑥ 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 ① 对行业技术进步带动情况 ②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 ③ 拥有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情况 ④ 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情况 |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技术创新相关规划情况 ② 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情况 ③ 工会活动、职工技术创新及合理化建议情况 |
注:请根据《第四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所列“选择条件”,按照本表各栏序号标注逐项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