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的安全,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全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学校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和忻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
1.与辖区交警部门取得联系,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排查摸底、宣传教育工作。
2.对学校自有、租用和家长自主联系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见样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教育局政教股(1月21日前报送)。
3.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状》,学校要存档。
4. 上报2010年政教工作总结。重在讲事实,说明主要的做法和达到的效果(1月21日前报送)。
5. 按样表填写“校园监控设备情况统计表”和“门卫、保安情况统计表”,1月14日前发送电子文档到教育局政教股陈剑英513862686@****。
原平市教育局政教股
201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