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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5年04月16日 10:46:51 访问量:5699

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09:04:35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的安排与要求,现就忻州市“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宣传周活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就,重点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作用,突出反映全省及我市知识产权的质量、价值和效益,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强国的舆论氛围,为推进忻州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5423日至2015429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完善和发展的不平凡历程、成就和经验,着重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全省及我市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情况。

(二)宣传省、市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在制定法律法规、打击侵权假冒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全面客观发布知识产权发展状况。

(三)宣传全国和省、市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市、县(市、区)两级各行业各企业运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推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各单位请将宣传周活动方案于420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忻州市知识产权办。宣传周活动总结于430日以邮件形式报送忻州市知识产权办。

联系人:高文君

  箱:1783743****@qq.com 电话:139****5598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5412

 

 

附件:

 

忻州市科技局“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

活动方案

 

为确保“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宣传周活动时间和组织机构:

    活动时间:4月23日—4月29日

    活动领导组:

    组  长:陆  坦  市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任栽茂  市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市相关单位负责人

    二、组织协调

    宣传周活动由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知识产权办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宣传周活动。

    三、活动安排

    宣传周活动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4月20日前进行筹备工作;二是实施阶段,4月23日—29日。

    1、积极营造“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宣传氛围。综合运用电视台、报纸、电子大屏、标语横幅、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

    2、4月23日,联合有关部门举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幕启动仪式。

3、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市科技局将办座谈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应活动。

    4、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活动。4月下旬,深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调研,宣传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创造自主品牌。

5、扎实开展知识产权进基层活动。要积极组织知识产权宣传下基层活动,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适用的专利技术。

    6、严肃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按照全省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大型超市、商品集散地进行集中整治,净化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将进行重点检查。

    7、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联合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版面,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扩大宣传影响。

  四、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宣传效果,确保收到实效。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资料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县(市、区)要将活动信息和图片及时报送市知识产权办

联系人:高文君

邮  箱:1783743****@qq.com  

电  话:139****5598

编辑:胡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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