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忻环督改发【2020】7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41条:“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不到位,相关管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不完善。”
整改任务: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学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
责任单位:原平市教育科技局直属机关,各市直学校,各乡镇联校及民办学校。
整改目标:制定完善的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按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完成情况: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建立了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污染防治领导组组长,由学校中层领导分管,全体教师为组员的“防大气污染”活动领导小组,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原平市教育科技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0-8223130
联系地址:原平市教育科技局院内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