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公告 > 关于开展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年03月21日 17:18:16 来源:原平市教育局 访问量:1031

各联校、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山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晋教基[2011]8号)和《关于开展2012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等评选活动的通知》(晋电教[2012]4号)件精神,2012度将开展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以及“十佳校园网站”和“十佳校本资源库”的评选活动,现将我市“十佳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十佳教师”评选条件

①参评教师应为从事教学工作一线的教师,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且成效显著。

②从教10年以上或取得中教一级职称的教师。

③能在本单位、本县(市、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十佳校园网站”和“十佳校本资源库”评选条件

“十佳校园网站“基本条件:

近五年内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近五年内无重大政治性或责任事故。

“十佳校本资源库”基本条件

(请登录山西省基础教育网首页中“十佳”系列评选专栏相关文件页面查看)。

二、评选科目及范围要求

1.评选学科及学段: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

2.十佳校园网站”和“十佳校本资源库”(不分学段)。

3.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含民办、私立中小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教师。

4.校园网站只报送网址和路径,校本资源库必须能通过互联网访问到资源库的内容,评选的材料表格报信息办,信息办进行复评审核。

三、名额分配

1.“十佳教师”(每个学科、每个学段)

每联校或市直学校每学段每科目不超过2

2.十佳校园网站”和“十佳校本资源库”(不分学段)根据情况自由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2年3月30日前将推荐表(盖公章)报教育局信息办,4月初教育局信息办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忻州市及省级评选。

联系人:李长安   电话:8222231   

五、待遇与管理

1.评选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市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教学能手享受市教学能手同等待遇。

2.教育局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的主管部门,信息办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六、评选程序与要求

1.依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校乡(镇)、县(市、区)层层考核评价,根据名额分配推选出本校的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优秀教师参加教育局评选。

2.讲课面对评委(无学生),讲课时间20分钟、说课10分钟。(要求统一选用人教版教材)

3.讲课在多媒体教室进行,参评教师须备好课带好教材,做好多媒体课件(U盘),打印3份教案、讲课时交评委老师。 

4.评选产生2012年度原平市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十佳教师”,每学科每学段择优推荐4名教师参加忻州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评选活动。

七、评选时间地点

时间:20124月上旬

具体讲课日程安排和地点以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望各校根据评选标准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初评和相关组织工作。

 

 

 

 

 

 

 

 

 

附件:

1.忻州市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推荐表

2. 晋电教[2012]4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等评选活动的通知》(原文可登录山西省基础教育网首页中“十佳”系列评选专栏相关文件页面下载)

3、忻教字(2012)21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佳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原平市教育局

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 附件(3个)
  • 忻州市2012年度基础教育信 (32768kb) 下载
  • 晋电教(2012)4号关于开 (54784kb) 下载
  • 忻教字(2012))21号2 (105984kb) 下载
编辑:计算机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原平教育信息资源网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