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原平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原教科字【2022】43号)文件精神,原平市建设街小学校(第十小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原平市教育科技局下达的招生方案、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35人。
三、服务范围
东至流金街以南——京原南路以东;南至小集镇、焦化厂、电厂;西至柳巷村以东,含惠泽园小区;北至建设街两侧,含新世纪小区(化肥厂小区);前进街以南临时租房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时间安排
(1)7月28日,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
(2)8月1日至8月3日;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6:00—18:30),我校接受服务区范围内学生报名。
(3)8月4日、8月5日、8月8日、8月9日进行资格审查(含入户调查)。
(4)8月15日,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地点
原平市第十小学(永康南路与建设街交叉处南100米)一楼门厅。
六、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具备下列条件可到本校报名,报名时提供《居民户口本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山西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体检证明》,除《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体检证明》是原件,其他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具有原平市户籍,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具有《房屋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具有原平市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区内《房屋产权证》,父母双方在外地务工的,报名时须另外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3.具有原平市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均无住房,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本校服务区《房屋产权证》,报名时须另外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父母城区《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生活证明》。
4.具有原平市户籍,租赁学校服务区范围内合法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无房,报名时须另外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2021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5.非原平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另外提供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租赁住房协议》和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棚改拆迁移民户,按政府棚改规划购买住房,因装修暂未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购买住房属于本服务区内的,报名时须另外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产权证》。
七、有关说明
1.无房产证、有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交款凭证需提供闭路电视入网证、天然气、水电票据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2.已报名的学生在收到正式通知前,要接受学校入户调查审核。
3.依据文件规定,先安排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及固定房屋一致的服务区适龄儿童,再根据报名入学人数统筹安排“人户分离,人房一致(有固定住房)”,“人户一致、人房分离(租房)”,“人、房、户都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4.报名时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带孩子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报名时监护人须带孩子一同到校。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139****2212 (朱老师)
2.监督举报电话:138****4207
原平市建设街小学校(第十小学)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