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开学初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由学校安全第一责任领导组织专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反复检查,检查结果要留有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确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并按照学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一、校舍安全。开学前要对校舍、围墙、大门、厕所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要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对学生床铺、护栏、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
二、食品安全。要对食堂环境进行全面清洁整理,对炊具、餐具进行消毒,对各种食品进行安全检查,对库存积压食品坚决退回或销毁,对炊、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按时审验、更换各种证、照,必须由校长亲自检查食堂并签发书面意见后方可开灶。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饭菜。
三、交通安全。要告戒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的车辆和载货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协同交警部门对家长自主联系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坚决执行学校租用车辆申报制度。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是省教育厅确定的“安全教育演练周”,要做到应急演练全覆盖,安全教育进课堂。
各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为我市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原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