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教育局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2010年02月01日 10:00:16 来源:山西省原平市教育局 访问量:1061次

原平市教育局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本报讯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和忻州市教育局的具体安排,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原平市教育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于1月25日上午对《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教育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会议集体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及《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2006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于1986年5月16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修订,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杨虎田宣读了《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通知要求》。大家一致认为,全面贯彻《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为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均衡发展感念贯穿始终,这些都值得我们关注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史金寿强调指出,《实施办法》体现了我省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新政策,致力于解决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他要求局机关单位、全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干部、教职工通过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地理解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假期将至,原平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等。
(原平市教育局 宋卫国 邢岩松)
编辑: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