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公告 >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 “树偶像 铸师魂”演讲活动的通知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 “树偶像 铸师魂”演讲活动的通知

2015年12月28日 16:11:04 访问量:7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我局开展了“树心中偶像 做美德少年”“树正气、讲公正、创环境、比质量”两个主题教育活动(原教科字[2015]21号、原教科字[2015]22号),根据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开展“树偶像 铸师魂”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要求

1、学生以“树心中偶像 做美德少年”为主题,可自拟题目,立意鲜明,视角独特,有较强的感染力;演讲要求脱稿,说普通话;演讲者衣着要整洁大方;演讲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2、教师以“树正气、讲公正、创环境、比质量”为主题,可自拟题目,立意鲜明,视角独特,有较强的感染力;演讲要求脱稿,说普通话;演讲者衣着要整洁大方;演讲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2、演讲内容要体现;从生活中的点滴说起,从自身的情况出发;用生动的例子,身边的故事,让大家认识到活动的深远意义,将所见所闻所感化作教育实践活动意识的最强音。

二、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时间9月1日——1231日为各校按活动方案开展阶段,通过各单位组织的演讲比赛,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市局组织的比赛,并于12月31日前将优秀选手(1名教师、1名学生)的花名及演讲稿报回政教科。

第二阶段时间201614日——120日为教育局演讲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培训处多功能会议室)

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根本目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务必将工作落到实处。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20151228

编辑:董汉文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原平教育信息资源网 特此声明。
忻州市电教馆版权所有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