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我局开展了“树心中偶像 做美德少年”“树正气、讲公正、创环境、比质量”两个主题教育活动(原教科字[2015]21号、原教科字[2015]22号),根据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开展“树偶像 铸师魂”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要求
1、学生以“树心中偶像 做美德少年”为主题,可自拟题目,立意鲜明,视角独特,有较强的感染力;演讲要求脱稿,说普通话;演讲者衣着要整洁大方;演讲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2、教师以“树正气、讲公正、创环境、比质量”为主题,可自拟题目,立意鲜明,视角独特,有较强的感染力;演讲要求脱稿,说普通话;演讲者衣着要整洁大方;演讲时间限在5分钟以内。
2、演讲内容要体现;从生活中的点滴说起,从自身的情况出发;用生动的例子,身边的故事,让大家认识到活动的深远意义,将所见所闻所感化作教育实践活动意识的最强音。
二、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时间9月1日——12月31日为各校按活动方案开展阶段,通过各单位组织的演讲比赛,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市局组织的比赛,并于12月31日前将优秀选手(1名教师、1名学生)的花名及演讲稿报回政教科。
第二阶段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20日为教育局演讲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培训处多功能会议室)
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根本目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务必将工作落到实处。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