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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8月18日 10:51:14 访问量:5741

关于2015年度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驻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忻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15年忻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范围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类、科学技术进步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共五类奖项。具体条件如下:

1、经过省、市科技部门组织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

2、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且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

3、按规定要求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

4、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各类软课题研究成果。

5、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且已在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引起了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并由学术权威机构或知名专家、学者出具综合评价意见的基础研究成果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行业准入方式,并已通过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或行政审批的科技成果,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技术标准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加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1、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且争议尚未解决的项目。

2、未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尚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

3、参加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未予授奖,再次推荐时间间隔不足一年,且其研究成果未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二、推荐程序

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推荐工作,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县(市、区)的推荐工作,驻忻企业负责本企业的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单位)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中的有关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并按要求装订和备齐全部书面推荐材料后,报送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推荐项目(人选)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特别要求各县(市、区)至少推荐2项,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至少推荐1项市科学技术奖参选项目。

2、《忻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一式三份。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重要依据,填写时要仔细阅读推荐书的填写说明,认真如实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3、附件材料(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作物审定证书、国家新药证书等技术评价资料复印件、自然科学类的科技成果需提供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半年有效期的科技查新报告、效益分析报告、财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及论文等)一式一份。

4、《忻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一式30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5、评审会演示所用PPT电子版。(10分钟以内)

推荐材料的相关文件和表格通过忻州市科技局网站(网址:****)“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宣君华   刘银斌

联系电话:8222847

附件:1、忻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登记表

2、忻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原平市教科局

2015年8月10日


编辑:胡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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