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原平市纪委监委要求,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对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安排如下:
第一、请各学校、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严格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办【2020】4号)要求;
第二、疫情期间,任何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年级(包括高三初三年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和提前开学;
第三、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补课;
第四、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禁止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第五、各位校(园)长和培训机构负责人作为预防疫情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将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让每一位教职员工坚决执行,确保落实到位;
第六、如果发现有顶风作案者,一经查实不管有偿无偿补课或者培训,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原 平 市 教 育 科 技 局
原平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