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原平市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5月27日-31日
为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市教育局2019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结合原平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原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原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由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 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非本市户籍)、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非本市户籍)的县(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3、认定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9 年 5月 13日8:00至5月23日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
时间: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于5月27日至5月31日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原平市教育科技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8223130
详细地址:原平市市委西楼4楼412
体检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体检地点:原平市市医院体检中心
联系电话:138****2198(体检科)
4、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5、认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
(二)申请人注册:1.完善个人信息;2. 下载《个人承诺书》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
(四)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1.身份证明;2.学历证明;3.普通话等级证明;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5.无犯罪记录证明;6.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7.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