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股主要职责
一、 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的计划及相关经费的安排。
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负责管理科学器材的引进、购置。
三、 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积极推动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创业园、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技术市场的管理;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会同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四、 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组建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市科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同组织部门管理科技副乡(镇)长。
五、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大力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科技新闻发布。
六、 归口负责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对外科技的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审查工作;审核与协调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
七、 指导各乡(镇)的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