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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战---民主与法制时报文章

2013年10月11日 22:01:34 访问量:2360

“谣”战---民主与法制时报文章

 

  “大谣”大败

  “秦火火”终于真真切切地“火”了,在电视上露了脸,让全国人民知道了他的名字。

  同样“火”了的,还有“立二拆四”、周禄宝、傅学胜等等,他们有着同样的称号“网络大V”,此次也有了同样的结果:因谣被抓。

  据报道,“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

  有网民称他们为“水军首领”,并送外号“谣翻中国”。

  他们提高自己知名度的最终目的,是商业操作,为己敛财。

  当然,这样的“水军首领”只是此次“大谣风暴”中“中枪”的少数,更多的是一些“网络草民”,其造谣的原因大致是:道听途说,主观上无恶意;主观臆断,发现了某种现象,便按自己的判断去发布信息;无限夸大,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个人问题打击报复或发泄;有组织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利用社会热点,谋取经济利益。

  这些网民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反正网上不用真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需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

  制谣者,多因不懂法

  与那些粉丝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网络大V”们相比,网民“渴望火”显然属于“草民”行列,他在百度贴吧的粉丝只有一人。

  今年7月20日,网民“渴望火”在“百度贴吧原平吧”发表了题为《这个国家彻底完了!》的帖子,指责政府。截至记者完稿,该帖依然没有删除。

  当网警找到该网民,问到为什么发这个帖子时,“渴望火”的回答很简单:“当时看到城管打死瓜农的新闻很气愤。”

  与“渴望火”如出一辙的还有山西广灵县的王某,他也是在看到《湖南瓜农被城管打死,警察抢尸》的新闻后,因为气愤,发微博称:“买几包炸药,先把政府大楼炸了再说……这是哥的当今生存之道。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大家,就得干,谁堵我的路,谁死!”太原警方在对其住所检查时没有发现炸药等危险物品,据王某供述,当时就是气愤,并想通过此评论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知名度。

  “他们没什么大的目的和企图,就是发泄或者表达一种不满。”山西省忻州市网警支队队长白振海表示,“目前处置的网络谣言案件,绝大部分是无聊的网民,以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他们有的连发泄的目的也没有,就是无意识地随耳一听,随手一发。”

  7月4日,有网民在原平贴吧里发表题为《听说返工一共返出五六个尸体来,人家一个要100W》的帖子,立刻引起当地网警的重视,经过几番调查核实,确认根本没有这回事。随后锁定发帖者为原平市21岁的村民杨某,彼时其在外地打工。7月8日,杨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局自首,被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天。

  因“怕丢人”,小杨选择了QQ聊天的方式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

  “涉及网络的法律,很多人都没接触,根本不知道。现在问普通人,估计10个有1个知道的就不错了。”小杨表示,他做梦也想不到发帖会犯法。

  “有一天我在广场上打扑克,听见旁边两人聊天,说施工发现了几个尸体,家属要100万。第二天上网时想起了这事,我随手发了上去。”小杨称,发帖第二天他就去了轩岗打工。

  “在拘留所里的第一夜,我一点都没睡,里面的人问我为啥进来,我说因为耍电脑,他们都惊讶了。”小杨说。

  网警孙国萍表示,这些发帖者都是无聊的年轻人,有的还在上学,他们太缺乏法律知识,根本没意识到编造谣言的后果。经过集中打击,现在当地的贴吧里造谣帖子几乎没有了。

  底线和红线

  在山西警方通报整治网络环境情况后,张汉英开始不断接到朋友的电话,“你的网站没事吧?”“你的网站被关没?”

  警方的通报称,“对31家互联网站行政处罚,并关闭了网站27家”。而张汉英的个人网站就在“红线”边缘。

  张汉英在2008年创办了自己的《山西民意网》,网站内容的采编就他一个人。由于经常发一些监督稿件,他和他的民意网在当地很有影响力。听了朋友的询问,张汉英颇为得意:“我的网站一切正常。”用他的话说,“我有自己的底线,一不说假话,二不收钱删帖。”

  8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就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一是法律法规底线;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三是国家利益底线;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六是道德风尚底线;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随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坚守七条底线,进化网络环境”的倡议活动。

  实际上,无论是网民个人还是某些机构单位的底线,也就是警方界定“谣言”的“红线”。

  山西原平市网警大队长张志晴表示,作为县级公安局,遇到“敏感”的帖子,如何定性,如何处罚,是要请示上级的。“上级一般是根据发帖意图和其造成的影响去批示,轻微的就采取训诫、教育的方式,有一定影响的一般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涉及刑事犯罪的,就移交到刑警队去立案处理。”

  其实,就目前的“打谣风暴”,网上已经有了许多“防止扩大化”的声音。有网友称:如果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和明确的界定,是否又会出现新的谣言?

  事实上,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上,《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具有名誉权、荣誉权,在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行政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事上,规定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损害商业信誉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等。

  谣言止于真相

  近日,新华社刊文《打大谣,更应打“官谣”》称:网络谣言泛滥被人人喊打,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官谣”。“官谣”的产生根源,是急于想撇清自身污点的某些单位或个人,对此,只有对散布“官谣”、让政府公信力受损者进行追责,不让这些人成为事后问责的漏网之鱼,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官谣”多出的势头。唯有此,政府公信力才能更加给力。

  记者采访的几位网警,均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避免网络谣言,一是要网民自律,再就是要及时公布真相。

  作为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韩波还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处置网络舆情。该局分别在新浪和腾讯网站开通了微博,韩称“及时发布真相,可以减少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白振海也曾有过多年宣传岗位历练,现在担任网警支队长的工作,他总结了自己的经验,“发私信是个很好的办法”。

  “发现有可能是谣言的帖子后,我会给发帖人私信,告诉他警方已经看到这个帖子,会尽快调查给出真相。如果是自己瞎编造的,请及时删除。”白振海表示,“发私信很见效的,一是让发帖人知道警方的重视,给他一种被尊重、被重视的满足感。如果确有其事,他会等待警方公布真相,而不再猜测发帖;二是让他知道,如果是造谣的帖子,会受到处罚。”

  白总结现在谣言泛滥的原因之一就是:一件事情发生后,政府或者主流媒体没有在最短时间里发布真相,导致网民不断猜测,不断转发。

  这也是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以来,多数网民期待的标本兼治的措施。

来源:****
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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