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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语委修订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2023年02月13日 15:14:47 访问量:65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


>>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


>>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


>>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


>>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


>>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


>>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做出要求;


>>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


《规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编辑:宋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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