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市学校安全工作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教字[2012]28号文件)和原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平市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方案的通知》(原安委办字[2012]3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从现在开始至5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春雷行动。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贯彻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执法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健康,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检查情况。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宣传及演练情况。
(五)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防雷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掌握日常消防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情况;制定完善防火应急救护预案情况。
(七)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购买或租用于专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和预防交通事故措施的制度落实情况。
(八)锅炉、燃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用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落实校园安全保卫长效管理措施情况。
(十)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十一)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十二)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中落实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联校、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专门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校(园)长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认真组织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动教师、学生及家长参与行动,增强举报隐患的自觉性和预防事故的主动性。在排查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各联校、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在5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下表格式上报教育局政教股(制成电子表格,发邮件到513862686@****)
学校名称 |
问题和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及应急办法 |
责任人 |
整改资金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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