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文字语言,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园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10月15日下午,原平市第三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展开了学习。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学习:一、总则;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三、管理和督查。在学习中,有教师提出:在没有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之前,并不知道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这就表明了中国这个家对语言文字的重视,所以,三幼的全体教师也明确的认为,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包括孩子们都应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幼儿园教师通过研读,讨论等形式展开学习。学习后,老师们表示,对语言文字使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更加明确作为一名幼儿教育工作者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在对幼儿言传身教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要真正把贯彻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以更好地推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地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