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校、各联校:
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3月3日重申《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要求》,全文如下,请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要求
为进一步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倡导节俭、廉洁、文明的社会风尚,现重申和强调如下纪律规定: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宴请规模不得超过15桌(10人/桌);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通过多时间、多地点、分批分期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组织豪华车队、奢华布置现场等;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或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
中共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忻州市监察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