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州狐
在今年暑假开始前,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包括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将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将重点查办。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邬慧颖、周畅)在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禁补令”后,假期学校集体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记者在安徽、江西调查发现,“学生一周补课6天”“在职老师变身补习班老师”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漫漫暑期成了学生和老师忙碌的“补课时光”。
每年假期前“禁补令”就会如期而至,只是假期补课现象并没有完全得到遏制,在某些地区愈发火热,所不同的是中小学校、现职教师的补课现象更为隐蔽,再一个就是补课费用越发的高昂,参与补课教师的收入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有人爆料如果是名校名教师一天能收入万元,一个假期能收入六七十万元,是10年正常的收入,如此高回报难怪有人顶风而上,不惜触碰“红线”违规,低风险是补课之风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
在每年教师职称评定自我述职的内容中必须要有从没有从事过有偿家教的文字,还要用曲线画出,否则一票否决,可见制度上对有偿家教有多么的重视,只是,有没有从事有偿家教难道是自己下结论的?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有偿家教缺乏实质上的监督和管理,很多被曝光的案例也说明几乎很少有有偿家教或者学校、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是监督查处的,几乎都是因为有人举报才不得已的处罚决定,决定也是雷声大雨点小,民不告官不管也是“禁补令”难以实施的原因之一。
在这里,笔者不想讨论学校组织的、教师个人组织或者从事的补课行为,一是这样的行为有地域性,二是个别群体的行为,绝不代表全体教师的形象,笔者想探讨的是除了学校、教师个人组织、参与的补课现象。
教育部门下发的所有有偿补课禁令针对的是中小学校和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从事的补课则不在“禁补令”之列,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校外培训、补课的相关政策、要求,甚至是置若罔闻、视而不见,这是很不正常的。
假期里各种培训班多如牛毛,鱼目混珠、良莠不齐,有在教育部门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更多的是校外大学生组织的个人补习班,大学生组织的培训班几个大学生租个房子就办起了补习班,有些个人也没有从事教学活动的资质,培训班也是乌合之众,想上什么就上什么?即便是校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因为任课教师大多并非现职教师,对参加补习学生的学习习惯没有了解,对他们的学习情况更没有时间去了解,很少有相应的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内容随意,效果也很难保证,另外,参加学习学生的安全也存在很大隐患,至少在校内学习中可能遇见的安全隐患同样存在。
只要做到发现一个让他立马滚出教师队伍,中小学校和现职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现象完全可以遏制,只是,即便是遏制了中小学校、现职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并不能阻止补课的“滔滔洪水”,未来名目繁多的校外培训机构、内容会更多更杂,面对扑面而来的“补课之风”,我们更应思考的是如何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从机构资质到从事培训活动的个人资质都应该有科学可行的要求或规定,补课行为自然堵不住,那就让它更规范、更科学、更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