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股主要职责
一、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的教材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地方教材的使用、管理和校本教材的审定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审核、批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
二、 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三、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