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及复审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和《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的规定,对2013年度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及到期审核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
1、申报要求
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成立一年以上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科研机构,均可申报。
各申请企业报送《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两份,由市科技局统一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所收材料均要存档概不退回,请各单位注意留存材料。
2、时间要求
2013年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各企业于5月10日前上报材料;第二批各企业于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请各企业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二、审核换证工作
1、审核换证要求
凡经省科技厅认定并于2013年12月底到期的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均属本次审核换证范围。换证企业以2012年度的数据为准,填写《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年度审核表》。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交回原证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上报。
2、时间要求
从收到文件之日起,到2013年5月10日前报省科技厅。每年换证一次,过期不再受理。
三、认定及审核换证的指标条件
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或审核换证的民营科技企业均需符合下列指标要求:
1、有明确的科技发展方向,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技工贸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产品市场前景看好。
2、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是科技人员。
3、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占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
4、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请各企业按照上述条件严格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在进行年检。
报送单位:原平市科技局
联 系 人:宣君华
联系电话:0350--8222847